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草案共6章144條,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將一些新出現的影響社會治安的行為納入管理范圍,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治安案件辦理程序等方面內容,是守護平安中國的新防線。
社會治理的難題,往往藏在街頭巷尾的喧囂里、指尖劃過的屏幕中。從現實生活到網絡空間,從群體互動到個人行為,此次修訂最鮮明的特色,是將一批新出現的社會治理難題納入規范框架,讓法律條文的觸角延伸至社會治理的“神經末梢”。如針對近年來頻發的高空拋物事件,修訂明確將高空拋物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范疇,既填補了法律空白,更傳遞出“頭頂安全不容漠視”的鮮明態度;面對網絡暴力這一新型社會頑疾,修訂通過界定“散布隱私”“惡意誹謗”等行為的違法邊界,為清朗網絡空間筑起法治圍欄……這些條款的增補,并非立法者的“閉門造車”,而是對民生痛點的前瞻性回應,彰顯了法律與時俱進的生命力。
從“管理”到“治理”,從“管得住”到“管得好”,此次修訂字里行間躍動著最樸素的民生溫度: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值守百姓萬家燈火的“利器”。如聚焦群眾關切的“身邊事”,將虐待被監護、看護的幼老病殘人員,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行為明確列為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違法行為并設定處罰;對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從事有償陪侍、校園欺凌等作出處罰規定,強化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銜接,對涉未成年人案件舉行聽證等作出具體規定。這些“小切口”的條款修訂,串起的是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大期待”。把“小事”管到位、“細節”抓到底,就能筑牢最堅實的平安防線。
在眾多修訂亮點中,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采取防衛性措施備受關注。現實中,正當防衛的認定長期存在模糊地帶,“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式的執法,既讓受害者寒心、助長不法分子氣焰,也讓群眾對“公平正義”產生疑慮。此次修訂明確公民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有權采取防衛行為,為正當防衛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支撐。這一規定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產生深遠影響,讓公民面對不法侵害時,不必再因“防衛過當”的擔憂而畏首畏尾,敢于理直氣壯地自衛,真正實現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有助于弘揚社會正氣,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增強了群眾對法律的信仰和對社會治安的信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此次修訂是法治中國建設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既體現了我國對社會治安問題的高度重視,更彰顯了科學治理的理念,有力展現了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方面的強大效能。要讓這部法律真正落地見效,執法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加強執法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法治意識,確保每一個執法環節都合法、公正、規范。社會各界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推動形成“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社會氛圍。當億萬人民共同成為法治的踐行者,社會治理的“同心圓”才能越畫越大,一個更有序、更安全、更溫暖的社會圖景,才能在法治的軌道上行穩致遠。(林偉)